殘酷一叮好看嗎_殘酷一叮簡介_殘酷一叮綜藝:《殘酷一叮》(Minutes To Fame),是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推出的綜藝節目,合共三輯,2005年2月5日首播,每星期播
《殘酷一叮》(Minutes To Fame),是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推出的綜藝節目,合共三輯,2005年2月5日首播,每星期播放一次。節目的第一集第二輯由李克勤及梁榮忠主持,第三輯主持為楊千嬅及森美。節目播出以來,收視處于中上水平,部分參賽者因節目而聲名大噪,甚至投身娛樂圈,如關浩揚、莫凱謙和喬寶寶,因節目名聲大噪。
《殘酷一叮》(Minutes To Fame)是一個由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制作,以《美國偶像》(英國:Pop Idol/美國:American Idol)為藍本而改編的天才表演式歌唱比賽節目。第一、二輯由李克勤和梁榮忠主持,并由第二集起邀請一至兩位香港歌手或香港演員任嘉賓評判。節目口號為:“全城盡興,殘酷一叮!”(于《全球叮皇爭霸戰》中改為:“全球盡興,殘酷一叮!”)。
節目播出以來,收視處于中上水平,2005年6月4日播出的第一輯決賽《叮皇爭霸戰》更創下33點的一周收視冠軍紀錄。部分參賽者因節目而聲名大噪,甚至投身娛樂圈,如關浩揚、莫凱謙和喬寶寶。
因節目取得成功,電視臺爭相仿效,推出類似的天才表演節目,例如無線電視的《有招出招》、亞洲電視的《一舉成名》、廣東電視臺的《歌SING魅影歌唱模仿大賽》等。廣州南方電視臺亦計劃與無線電視合作,推出廣州版本的《殘酷一叮》,暫名《敢拼才會贏》。
第一及第二輯
主持:李克勤、梁榮忠
殘酷大使:鐘禧文、梁雪湄
監制:錢國偉
第三輯
主持:楊千嬅、森美
殘酷姊妹:鐘禧文、阮兒
演出:陳良韋、周永彪
制作統籌:李麗娟
編導:陳旭亮
監制:錢國偉
陳業禧蟬聯兩屆臺主,更成功進入總決賽《叮皇爭霸戰》,被傳媒稱為“男版小鳳姐”,他是一個舞臺魔術師,于學校、酒樓和屋村經常出席表演,他擅長舞臺幻象魔術,有多年演出的經驗。另外,他懂得雜耍,西洋變臉和正宗的四川變臉戲法。
莫凱謙第一輯的第二位臺主。2005年2月,當時只有6歲的他參與節目,連續成為三屆臺主。他人小鬼大,被主持人戲稱為“莫生(莫先生)”,成熟的唱腔和臺風令他一夜成名。其后成為香港童星組合 Cream Junior 的主要人物,也是2005年無線電視“TVB兒童節”的兒童節大使之一。莫小朋友的口頭禪為:“玩下啫(玩玩而已)!”
陳嘉行3月12日落敗,但5月28日翻叮成功進入決賽。他在臺上脫去上衣,露出胸前兩塊心形貼紙,令全場捧腹大笑。因此他得來“心心人”的稱號。
喬保羅/喬寶寶第一輯其中一位臺主。印度裔香港人,祖宗三代均居于香港,操流利廣東話。他以夸張的舞蹈、假發和造型為賣點。在第一輯叮皇爭霸戰入圍,以3秒之差落敗。本為懲教署職員,后加入無線電視,于《高朋滿座》飾演瑜伽中心老板(羅亨利),該角色被設定為一位熱愛中國文化的英籍印度裔人士。
林柏麟第一輯其中一位臺主。在第9集擊敗喬寶寶成為臺主,卻在第10集衛冕戰中抽中不擅長的慢歌《約定》,以一秒之差輸給由馮婉君及林晃蔚組成的QC二人組。他樣貌酷似周杰倫,唱他的rap歌也又快又準,被稱為“翻版周杰倫”。他還會在表演中灑紙屑和極速脫衣等表演,增加舞臺上的視覺效果,后來的參賽者爭相仿效其脫衣脫褲的做法。
林柏麟并于節目后集合眾臺主高手創辦一叮聯盟,是為一叮聯盟之盟主。活躍于各表演場合!
爆炸猛男PHD四名香港理工大學設計學院的碩士生,組成“爆炸猛男PHD”,于第二輯第2集首度亮相,成為該集最高秒數參賽者,但不敵擅于模仿天王巨星聲線的馮文樂。后來于翻叮龍虎榜卷土重來,成為殘酷一叮首次唱畢整首參賽歌曲的紀錄保持者。后來成功進入總決賽,再遇馮文樂,馮文樂一口氣模仿六位歌手的聲線而獲得好評,爆炸猛男再屈居亞軍。他們的特色是自創古怪但齊整的舞步及自制道具,更不惜剃頭、畫眼眉,令觀眾留下深刻印象。
馮文樂第二輯首位臺主,連續蟬聯兩集的“扮聲專家”。他在表演中曾模仿出黎明、郭富城、劉德華等眾著名香港歌手的腔調,而他在模仿張學友、李克勤時聲線幾乎一樣;更在全球叮皇爭霸戰里有突出的演出。可是最后敗在來自馬來西亞吉隆坡的林家勇(12歲)。林家勇是以《浪人情歌》一曲以124秒勝出,成為全球叮皇。 成為在殘酷一叮出場次數最多的參賽者。
第一輯的游戲規則如下:
參賽者從開口唱歌直至被叮為止,所用的時間被換算成參賽者的獎金,每秒相等于港幣$100。
演唱時間最長的參賽者為當晚的優勝者,可以挑戰上屆臺主。
臺主不能自選歌曲,只能從8首指定歌曲中隨機抽取。
若臺主不懂得演唱抽中的歌曲,可以用一半的獎金作出下列選擇:
請一位現場觀眾代唱
請主持教唱
重抽一次
若臺主的演唱時間比當晚的優勝者長,則衛冕成功,反之當晚的優勝者將會成為臺主。
臺主衛冕次數不限,但每次需留下一半獎金作為衛冕籌碼。臺主亦可選擇取走所有獎金,不再衛冕。
落敗的參賽者有機會接受“翻叮”,即再度參賽。

第二輯將“臺主不能自選歌曲”的限制取消,臺主可自選歌曲進行衛冕。
第三輯的游戲規則如下:
參賽者演唱時間以每秒計算,每秒可獲港幣100元。
計算時間由參賽者開口唱出歌詞開始,直至被叮停為止。
全晚演唱時間最長的參賽者為當晚臺主。
臺主最少衛冕一次,并以當晚所得獎金的一半作為衛冕籌碼。